举报须知
一、信访举报受理规模: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事情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工具(监察规则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品德操守等划定,涉嫌贪污行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法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平,提出的申诉。
4.监察工具对监察机关涉及自己的处理决定不平,提出的申诉;被视察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事情人员违反执规律则、侵害被视察人正当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平未凌驾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糜烂事情的批评建议。
二、凭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事情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事情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划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运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卖力。接受视察、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担负纪律和执法责任。
三、对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规模的,或无实质内容的信访举报,不予受理。
四、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法等内容)。
举报邮箱:mailto:jijianjiancha@bii.com.cn;
举报电话:010-84686489;
举报邮件地点:北京市向阳区小营北路6号来利国际AG旗舰厅大厦2座5层纪监综合室